我国潜水行业虽然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由于历史原因,在潜水领域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制度建设一直处于滞后状态。为加强我国潜水行业的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潜水人员健康与人身权益,潜水企业建设及市场准入需要,早日建立我国潜水行业与发达的对等互认机制,为国内**业融入市场、扩大间的合作、争取潜水行业话语权等方面创造必要条件,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编制了一部属于我们的潜水及水下作业的通用规则,并填补了我国该领域的空白。
2 我国潜水员健康与安全管理现状
2. 1 潜水作业的管理 我国的潜水作业发展至今,其管理 机构存在较大变更,还有待进一步明确。自新中国成立至 今,潜水行业一直由交通运输部门主管,期间,具体潜水业务 管理部门演变过程是从交通运输部航务总局、航务工程总 局、海河运输总局、水运局、港务监督局、海难救助打捞局负 责,到目前是由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具体负责潜水业务管 理工作[3]。然而,仍然有相当部分的民营潜水企业处于“无 **”状态。他们不知道归谁管,或声称没人管,或者是不该 管的部门在管。这些单位的潜水事故和潜水疾病的发生率 较高、患病潜水员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严重威胁潜水 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